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表示,自2012年8月1日起,广东将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简化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
外汇局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核销,改为对企业货物流、资金流实施非现场总量核查,并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
银行为企业办理收付汇的单证和流程均大幅简化;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对进出口企业带来积极影响,改革后将大幅减轻企业的负担,95%以上的合规企业将最大程度地享受到政策便利。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相关人士称,一是简化了出口收汇业务中的监管流程。
改革后,合规企业的收汇资金无需进行联网核查,无需办理核销手续;二是减少了行政许可项目。
外汇局原有的出口收汇核销等4大项19小项行政许可项目将大幅缩减为2大项4小项。三是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四是简化出口退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