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来自纺织行业的代表、委员们积极履职,他们的议案、提案,集中对减轻企业税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企业用工问题,以及如何借助政府之力创新发展等问题提出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表示:
纺织服装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兼具劳动密集型产业低利润率的特点,属于微利行业,而目前的流转税制度使服装行业税赋负担沉重。经中国服装协会调研测算,服装企业平均年缴纳税金占其总营业收入比重达8.32%,而规模以上企业的平均销售利润率也仅为5.75%;尤其加工型企业,年缴纳税金总额通常高于其税后利润,有的甚至高于税后利润2~3倍。同时,近年相继调整的某些税收政策,也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我国纺织服装行业在较低的行业利润率水平上,从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按现行征缴税费政策和计算税费方式,对这些社会贡献再征收17%的“增值税”,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公。对此,我建议:改变目前服装企业税费计算方式,将工资、保险等费用纳入“增值税”税前列支。
1.部分工资费用“增值税”税前列支。对劳动密集型产业实行全部或部分工资成本“增值税”税前列支,工资成本可根据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数量计算获得,如:企业计算工资总额=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数量×当地最低工资。
2.五险一金全额或部分“增值税”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