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根据通知要求,为促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八部委联合成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咨询指导;国家发改委将做好电子商务发展与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商务部负责组织各示范城市研究推动网络零售规制和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建设。人民银行将加强电子支付服务市场的制度建设,推动电子支付互联互通与安全保障体系、金融ic卡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建设。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研究建立涉信执法信息开放共享和规范信用信息服务的机制、体制。税务总局、财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各示范城市,研究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加快推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法制建设,促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客体及交易过程的规范管理。由海关总署牵头,组织利用各示范城市的地方电子口岸平台资源,推动地方电子口岸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质检总局负责研究建立涵盖电子商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以及电子商务急需的关键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