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十二五”时期零售业的发展目标是,商品零售规模保持稳定较快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零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零售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与创新,各种业态协调发展;大型零售企业整体优势进一步增强,跨区域发展成效显著,中小零售企业健康发展,零供双方互利共赢、和谐发展;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节能型购物中心、商场(店)、超市层出叠现;零售业结构布局更趋完善,城乡、区域间协调发展,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业。为实现以上发展目标,应着力推进以下七大方面主要任务。
第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优化零售网点布局,引导专业市场及物流配送中心集聚发展,形成以城市中心商业区为核心、城市区域商业中心为骨干、社区商业为基础的商业格局;促进业态协调发展,增强中低端百货店竞争力,拓宽品牌商品销售渠道;稳步推进无店铺销售,促进网络购物、电话购物、手机购物、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销售业态规范发展,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重点支持以中小零售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第三方平台建设,推动建设行业电子商务平台。
第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转变经营模式,鼓励百货、超市等零售企业提高自主经营比重,建立健全买手培训制度,扩大买断经营商品范围,开发自有品牌,拓展国内外名牌产品的经销、代理业务,努力扩大代理规模;优化竞争方式,鼓励零售企业提高专业化程度,开展差异化经营;加强品牌建设,鼓励零售企业完善对消费者、供应商的服务功能,大力加强零售企业自身服务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第三,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发展物流配送,完善供应链,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配送,完善城市共同配送网络;加强企业管理,提升经营水平;加强科技和信息技术应用,加大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零售业的应用。
第四,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大企业发展,突破跨区域发展的瓶颈,采取多种方式整合商业资源,实现资本化扩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直营连锁经营、特许连锁经营和自愿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形象。
第五,推动零售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零售企业“走出去”,通过扶持零售企业“走出去”,带动商品出口,树立中国品牌形象,带动服务贸易出口,减少服务贸易逆差;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不断提高零售行业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水平。
第六,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流通。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制定、推广零售业节能环保标准,支持零售企业开展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在全国零售业开展“节能示范商店”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积极开展节能、低碳认证,大力开展碳评估、碳积分工作,引导零售企业开展绿色采购,设立环保产品专柜;建立废弃物逆向回收渠道。开展绿色产品销售和废弃物逆向回收渠道建设试点工作。
第七,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建立和谐零供关系;规范促销行为;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