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区某服装店玩起了“先提价再打折”的把戏,谁知被消费者发现了商标吊牌上的两个价格条码。经市消协调解,服装店赔偿消费者货款100元。
近日,李女士在市区某服装店购买了一件七折优惠的上衣,但回家拆商标吊牌时,却无意中发现衣服标价牌下面竟又现出一个价格条码。一件衣服两个价格条码,算起来,自己多花了将近50元。李女士一气之下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
市消协认为,先提高商品价格再打折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服装店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经过调解,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倍赔偿了李女士货款100元,并承诺以后再也不会用“先提价再打折”的方式搞促销了。在此,消协也提醒广大市民,临近新年之际,很多商家推出多项促销活动,一定要擦亮眼睛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