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工商局公布了安徽省2011年第二季度纤维产品的抽查结果,结果显示纤维合格率为48.75%。
据了解,本次抽检组织抽查了合肥、芜湖、巢湖、阜阳、蚌埠五市38个经销单位的80组,其中39组合格。抽检不合格项目为ph值、耐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使用说明。纤维含量不合格主要是指用价值较低的纤维冒充价值较高的纤维,影响了产品的服用性能,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往往不能获得准确的信息。据悉,对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局将责成相关地方工商局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者整改。(吴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