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促进“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的编制工作将于近期启动。为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各地组织好推荐工作。
通知要求,重点节能技术的推荐范围包括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等工业行业,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农业、民用及商用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前三批已公布或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