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休闲裤同业公会发出通知,要求会员企业在生产、销售休闲裤等服装产品时,必须遵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新版国家标准要求。
石狮市休闲裤同业公会在《通知》中表示,作为纺织品领域唯一的强制性产品安全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于2011年1月14日发布,2011年8月1日起实施,新版国标将代替gb18401-2003旧版国标。石狮市休闲裤同业公会要求,从现在起3个月内,各休闲裤企业要为全面执行新国家标准做好准备,在其裤装吊牌上要标明“符合gb18401-2010标准”。
按照新国标gb18401-2010的要求,石狮休闲裤作为b类纺织品,必须达到甲醛含量等于或小于75mg/kg,ph值4.0~8.5之间,耐水、耐酸(碱)汗渍、耐干摩擦染色牢度均大于或等于3级,无异味,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强制性执行的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