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了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针对这一收储预案,兵团早筹划、早安排,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据了解,国家棉花临时收储预案执行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执行的棉花主产区为包括新疆在内的13个省(区、市);临时收储价格定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19800元,同时规定,收储棉花为2011年度生产加工并经仪器化公证检验的锯齿细绒棉,由具有400型棉花加工资格的棉花企业直接交储;预案启动条件为预案执行期间,当监测的棉花市场价格连续5个工作日低于临时收储价时,由中储棉花总公司及时发布公告,启动收储预案。
结合这一预案,兵团有关部门要求各有关单位安排好棉花种植,加大棉花优良品种的推广力度,进一步统一主栽品种,提高棉花优质率,确保完成760万亩、120万吨的棉花生产目标;加快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续加快棉花加工企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
2011年,预计兵团有15家轧花厂更新改造16条棉花加工生产线,有关单位应抓紧实施,及时换发新的《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证书》;积极推进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
目前,兵团已有210家轧花厂完成318条棉花加工生产线设备更新改造,这些轧花厂要积极送检,提高棉花仪器化公检比例;加强棉花产品管理,为防范市场风险、用好国家政策作好准备。
各植棉师及相关棉花经营单位要早作准备,加强棉花产品管理,维护棉花销售秩序,减少棉花资源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