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常青花园的市民唐荣荣于今年1月9日,到吴家山办事,顺便准备给自家小孩买双旅游鞋,在吴家山市场路上的冰点鞋店看上了一个款式,见鞋上标注的建议零售价是728元。服务员表示,这个“建议零售价”是生产厂家定的全国统一价,平日里所有零售商都必须按这个价销售,现在店里在搞新年促销,可以打个5折按360元卖。唐某还是觉得有点贵,经过一番砍价,服务员说:“看在你诚心要买,就赚回个路费,卖给你算了,一口价200元。”
原以为自己买到了便宜货,可是,孩子只穿了两天,这双鞋出现严重脱胶和表皮脱落。她想这么贵的鞋,怎么说坏就坏了呢?认定这双鞋是假冒的。于是,到常青工商所反映请求维权。
工商人员查阅了该店的进货票据后,发现该旅游鞋是浙江温岭某厂生产的,属正规产品。鞋上的标牌上写着建议零售价728元。但实际进货价只有36元。
建议零售价水分大
笔者调查发现,在大型百货商场、超市、专卖店,服装、鞋类、百货等商品的标牌上,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随处可见,而经销商的实际销售价格往往远低于标明的建议价、统一价,有的甚至是对折、三折。
据吴家山多年做服装生意的孟庆东透露,建议零售价其实就是最高价,好一点牌子的服装都按照这个价格一般再打2-4折进货,对消费者而言还比较可信。但一些小型服装厂肆意虚高标注建议零售价,则纯粹是为了让零售商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他们是想通过跟消费者打心理战来扩大销量。有的厂家为了使自己的商品早日卖出,有意将建议零售价定得“有利可图”,这样销售商当然愿意选择利润空间更大的产品,并在实际销售中进行“降价”,给顾客造成该产品价格确实低的印象,从而提高销售数量。但事实上,这样的建议零售价水分很大,有的是实际应售价的五六倍,有的甚至更大,销售商即使降价销售,也丝毫不会影响其利润。
根据我国《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标注虚高的建议零售价是一种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不要被被商家的“低价”骗局迷惑。
标价728元,进货价36元。笔者调查发现,多数商家拿着“建议零售价”忽悠消费者。昨日,消费者唐荣荣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拿回200元退货款时说:“我再也不敢相信建议零售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