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气等因素影响,全国棉花产量大幅下降,导致棉花价格飞速上涨和棉花掺杂使假苗头显现,严重影响了棉花质量和市场秩序。为切实履行天津地区棉花质量监管职责,市质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1月底,组织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执法人员在宁河县、宝坻区、静海县、武清区、大港区、北辰区、汉沽区等主要产棉区县开展棉花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资格证加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掺杂使假、混等混级、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排除异性纤维等质量违法行为。
该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对棉花加工全过程的检查,重点查处掺杂棉短绒、僵瓣棉、不孕籽回收棉,以及掺盐、掺滑石粉等参杂使假行为。
二是加强对超水棉及籽棉收购环节的检查,同时督促棉花加工企业在棉花加工过程中必须运行烘干设备,使棉花回潮率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对没有配备烘干设备的企业,进行成包皮棉的回潮率抽检。
三是监督企业在收购、上垛、加工时严格挑拣,切实降低成包皮棉异性纤维含量。
对检查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市质监局将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对应吊销营业执照的,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移送,并建议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