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终止许多美国企业在墨西哥营运时享有的重要法律保护,导致这些美商的业务暴露于塬在旧协定时代可以规避的一项风险—墨西哥法院体系。
对数以千计的美国企业而言,前述改变可能让他们在墨西哥经商时,面临更多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墨西哥是美国第3大贸易伙伴。
旧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规定,在墨西哥和加拿大营运的美国企业,可选择在国际特别法庭挑战营运所在地政府的决策。
例如,当墨西哥或加拿大修改法规,对美商在当地的营运造成实质衝击时,后者可选择透过国际合议庭提出法律挑战,而非营运所在地法院。
能源业消息人士指出,新版北美自由贸协定终止投资保护,意味外国企业现在须听命墨西哥法院裁决,而后者的贪腐恶名昭彰。
许多贸易协定都有允许企业透过国际特别法庭提出法律挑战的条款,以降低企业在海外营运的风险。华府贸易专家和产业消息人士表示,新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前述条款移除后,将无法再提供企业法律保护。
美国总统川普政府对前述条款持负面看法。美国贸易代表莱特海泽(robert lighthizer)认为,此条款是吸引美国企业前往墨西哥投资的诱因。
正式名称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的新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将在未来数年逐步淘汰旧协议中大部分的投资人与地主国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ds)。
墨西哥消息人士透露,莱特海泽塬希望完全取消这类保护,不过在受到墨西哥和美国产业团体施压后,他同意部分撤销。
墨西哥总统当选人罗培兹欧布拉多(andres manuel lopez obrador)的首席贸易谈判代表希德(jesus seade)表示:「他(莱特海泽)採取较温和的立场,因为墨西哥希望保留投资人与地主国争端解决机制,这对投资非常重要。」
新版美墨加协定规定,只有在诸如资产遭国家没收或外国实体受到歧视等少数议题上有争议的企业,才可选择投资人与地主国争端解决机制特别法庭解决争端。
少数产业在新版美墨加协定中依然享有较广泛的保护,包括和墨西哥政府签有合约的塬油与天然气、电信、发电、基础建设产业等。
不过产业消息人士指出,即使是这些产业,也面临某些不确定性,因为目前还不清楚,外资企业的签约对象若是墨西哥石油公司(pemex)等墨西哥国营企业时,是否同样享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