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网购武装部队制式服装,23岁小伙张某穿上后做出各种不雅举动,拍照后上传至微博甚至境外社交网站,严重损害军人形象(华商报3月21日A06版报道)。昨日,灞桥区法院一审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甘肃无业男子张某暂住西安市灞桥区。检察机关指控,自2014年底,张某多次在购物网站非法购买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并穿着所购服装拍摄不雅照片上传至境内外社交网站,严重损害军人形象。经认定,张某购买武装部队制式服装78件,标志服饰56件。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月20日,灞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辖区内首例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对于指控,被告人张某表示认罪。他供述,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是他从网上购买的,属于个人喜好,所拍摄照片发布到微博和境外某社交网站上,并未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