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6号)核准,2016年6月15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54.493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01元,募集资金总额760,899,994.3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828,185.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071,809.2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15日止全部到位。
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亚会A验字(2016)019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按项目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同时与新疆锦域纺织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前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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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档针织面料项目”和“棉纺10万锭及5000头转杯纺项目”已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号)。
鉴于公司已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完成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工作,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号)。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开立募集资金银行监管账户的节余合计12,124.24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银行监管账户将不再使用,全部募集资金银行监管专户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成,本公司与银河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银河证券、新疆锦域纺织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销户文件;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销户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