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柬埔寨人民工作机会,柬国劳工部禁止外国人在柬从事下列10项行业别,包括:
(一)各种商业用车司机,如计程车、嘟嘟车、叁轮摩托车和货车司机;
(二)在公共场所步行和使用车辆做小生意;
(叁)在公共场所从事按摩;
(四)理髮、美容师;
(五)提供擦鞋服务;
(六)裁缝师;
(七)补轮胎、修理汽车;
(八)製造高棉纪念品;
(九)製造乐器、雕刻佛像;
(十)从事金匠和珠宝加工等。
上述政策获柬埔寨中小型企业协会之支持。该协会表示,上述禁令给予柬埔寨从事这些小型行业的人民重要保障,以确保其经济收入不受外人竞争影响,此外,这也是当地协会和外籍商会所协调的结果,为了让柬埔寨民众获得更好的工作保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