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官网9月26日公告,生态环境部就《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可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10月1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环境部。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介绍,纺织工业排放污水中染整污水水量大、污染物浓度高,是较难处理的一类污水。“十二·五”以来生态环境部将染整行业纳入环境重点监控行业之一,并将CODCr和氨氮列为约束性指标,加大染整行业环境治理的力度。虽然行业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但纺织业污水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水排放量的比重仍然较大,资源环境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纺织工业发展的瓶颈之一,节能减排依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同时,随着我国纺织企业的空间集聚,纺织工业园区的不断增加,生产工艺的日新月异以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不断更新替代,使排放标准在实施过程遇到了一些问题。其中,染整等纺织污水中含有重金属、有机卤化物等多种有毒有害污染物,其环境风险和对行业的冲击不容忽视。
编制说明介绍,在上述背景下,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纺织工业污染物排放政策标准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地控制纺织工业污染物排放,有必要结合纺织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特点,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6-2012)、《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7-2012)、《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8-2012)四项标准进行修订合并,制订《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用以规范纺织工业企业的环境行为,促进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保护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