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州按照《自治州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使用办法(暂行)》的规定,通过县市初审、州级复审、部门联审、会议审定,按程序完成三个季度5批次纺织服装专项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工作。对阿拉山口市、博乐市、精河县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补贴资金2599万元,惠及相关企业16家。预计全年将拨付专项资金3800万元。
2019年以来,我州按照《自治州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使用办法(暂行)》的规定,通过县市初审、州级复审、部门联审、会议审定,按程序完成三个季度5批次纺织服装专项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工作。对阿拉山口市、博乐市、精河县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补贴资金2599万元,惠及相关企业16家。预计全年将拨付专项资金3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