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6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非织造布产品(税号为5603.14)和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人造革(税号为3921.13)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依然有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答卷和本案评述意见。
2008年2月13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织造布产品(税号:5603.14)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4月18日,土耳其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2014年4月18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4月12日,土耳其第一次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续征收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参见公告2015/9)。2018年10月16日,土耳其扩大该案涉案产品范围,对原产于中国的人造革(税号:3921.13)加征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0/04/20200408-s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