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
其中附表1"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第528-551项涉及纺织品服装;附表2“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中第26项涉及纺织品服装;附表3“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中涉及纺织原料羊毛、毛条和棉花;附表7“进一步降税的相关协定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中涉及大部分纺织品服装。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附表1-6.pdf
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12/P020201223606577665704.pdf
附表7.pdf
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12/P02020122360657798724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