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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社会保障基金会规定业主有义务为工人申请社保
时间:2018-04-02 09:11:18  来源:亚洲纺织联盟  共有条评论

柬埔寨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发言人秋布乐近期表示,工厂业主如没有为工人进行社保註册而让工人利益受损,业主将面临法律追究。渠表示,截至本(2018)年首季,共有1,790家企业前来註册,工人共有262,152名,其中女性47,578人。

渠续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只要合法雇用一人以上的工人,就有义务为他们申请社保,以让工人享有工伤保险、健康保险和政府提供的各项优惠待遇政策,尤其是女工孕妇生产后获得的补助金。

根据资料,柬埔寨本年工人获得很多优惠待遇政策,成衣与製鞋厂工人最低工资增至170美元;工人可免费乘坐公共汽车两年(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企业业主承担工人全部的健康保险费;工人房租禁涨;孕妇工人提早15分鐘下班;孕妇工人享有3个月孕期120%的工资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