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国纺织企业沟通与申诉机制调研报告发布和项目总结会于北京举行。报告通过对6家工厂的调研,对企业内部沟通机制情况进行摸底,并提出企业应加紧完善相应机制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会议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和英中协会联合主办,来自企业、工会、行业组织、相关机构、院校和外部专家等50余人开展了沟通和交流,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看法。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与信息研究所副所长张峻峰介绍,最近几年一般性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现快速上升态势,每年案件增加幅度增长为20%~30%,平均每300名职工就有一名职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内部沟通机制不畅,员工的诉求缺乏有效的表达渠道,是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在过去的用人理念中,普遍认为员工是企业经营者花钱雇来的,员工在企业经营管理事务中没有发言权。而事实上,劳动者到企业工作是一种投资行为,是把劳动力资源投入到企业,企业主和劳动者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因此,劳动者对企业各项事务应享有知情权和表达权,也就是建立沟通和申诉机制。”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谈到,“通过调研发现,真正做大做强的企业,都在做实尊重职工、依靠职工这两件事情。”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制造业的劳动力主体,与他们的父辈不同,他们对生活怀有更多希望,对公平和正义的要求也远远超过他们的前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副主任阎岩指出,在新的用工形势下,营造出和谐劳动关系,促使劳动关系在一种更为平等和公开的方式中发展,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同时也帮助企业降低员工流失率,规避劳动纠纷风险,促使企业逐步完善自身的管理,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中国纺织企业沟通与申诉机制研究报告显示,通过对6家工厂的调研发现,目前企业内部的沟通申诉机制不够完善,存在沟通渠道不够健全,申诉过程与结果不够透明,劳动者对申诉机制信任度不够等问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梁晓晖指出,我国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沟通与申诉机制。企业内申诉机制的核心是程序性,对沟通渠道、意见表达渠道加以程序性规范,对申诉的正式提出、申诉调查、申诉处理、上诉等各个环节的处理部门、处理方式、处理依据都作出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同时还需要企业投入一定资源,确保申诉机制的运作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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