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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尼48件童装被召回引关注 童装“新国标”今年已实施
时间:2016-08-22 09:41:02  来源:中华纺织网  共有条评论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召回公告,称乔治阿玛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48件童装因pH值和甲醛含量超标被召回。童装问题引发关注。那么,如何选择童装,在购买时父母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在购买儿童用品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购买童装时除了关注商品的品牌、款式、颜色等要素的同时,也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一看外观,查标签。看清产品标识是否齐全

  看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内容包括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号型规格、原料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质量等级、合格证明。仔细查看服装标志上是否标有“A类”、“婴幼儿产品”等字样。

  注:A类指婴幼儿产品(24个月以内的或身高在80cm及以下的婴儿),B类指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也是指24个月以上的儿童),C类指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二摸手感,闻气味。注意面料辅料配件质量

  合格的纺织品不能有霉味、汽油味、煤油味等异味。

  童装选用的各种辅料,如拉链、纽扣等及各种塑料装饰件的质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应注意以下三方面:

  1.儿童服装上的面料有无明显的织疵,以免影响儿童服装的美观与牢度。

  2.注意儿童服装上的各种辅料,如拉链是否滑爽,拉链的两头是否有毛刺,以免损伤儿童皮肤,纽扣是否牢固,金属扣及各种金属件是否有快口,以免划伤儿童的皮肤,服装上的各种塑料装饰件是否牢固,防止不牢固而脱落,被儿童误服口中。

  3.服装各个主要部位的缝制线路是否顺直、牢固,面料质地是否紧密,以免引起拼接缝处的脱开,而影响穿着牢度。

  选购玩具时应注意儿童玩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玩具上必须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标准编号、适用年龄、生产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标明安全警示、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说明等相关信息;

  对3岁以下儿童玩具的零件大小,必须保证玩具在摔、拉等情况下不会产生小于嘴巴的部件,避免儿童将其塞入嘴巴造成窒息;

  重金属和卫生指标是否全部经过质量检测。

  同时,国家还对塑胶玩具、电动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和童车等六类儿童玩具实行强制3C认证。

  凡没有“CCC”认证标志的,都需要谨慎购买。

  延伸阅读:童装新国标今年6月实施

  强制性国标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5年05月26日发布,并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基于原有的纺织安全标准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针对化学安全及纺织品机械安全性能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同时这也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针对对象是婴幼儿及儿童的纺织产品,其涵盖范围不包括毛绒玩具,布艺手工艺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手提箱,背包,雨伞,地毯,专业体育用服等方面。标准依据适用年龄段分为两类,婴幼儿纺织产品(<36个月);儿童纺织产品(3岁~14岁)。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分为A、B、C三类安全技术类别,A类为婴幼儿纺织产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该分类标准与GB1840-2010的分类标准一致。GB31701-2015标准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同时标准还提出应在童装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加注以上标签的纺织品可以不必再添加GB 18401的安全类别标识。

  在化学安全方面,标准针对有涂层或印花的纺织品,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考虑到儿童的特殊性,标准也规定了湿摩擦色牢度的参数指标;另外在备注中还明确指出不建议对婴幼儿产品进行阻燃整理,并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的燃烧性能要求。

  对于羽绒等填充服装,尤其是关于微生物安全性方面,标准要求遵守GB/T 18401-2010及GB/T 17685-1999的相关内容。

  机械性能安全方面,标准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的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属物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属物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针对与婴幼儿贴身服装,标准要求其商标必须缝制在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的发布实施将对整个婴幼儿和儿童纺织服装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既从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以帮助企业完成技术升级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