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部分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
本报讯 3月2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3月29日起5年。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再度或继续发生,进口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壬基酚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能再度发生。自2013年3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壬基酚时,应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据了解,纺织行业部分印染助剂中会含有壬基酚,用量不足市场总销量的10%。(志华)
推荐新闻
- ·我国对部分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 03-29
- ·香港国际内衣泳装展流行趋势发布 03-29
- ·国内种棉面积创十年新低纺织业春天或 03-29
- ·“竹代尔”或将改写纺织业布局 03-29
- ·中国棉花种植面积创十年新低 03-29
- ·绍兴县拉动“外贸预警”网规避国际贸 03-29
- ·滨海印染业尝到“提质增效”甜头 03-29
- ·2013年将继续实行棉花临时收储政策 03-28
- ·昆明服装市场因时而动:春装打折消库 03-28
- ·大多数俄罗斯人购买服装花销占到工资 03-28
- ·当当服装全场5折 首日3000万超双11 03-28
- ·春季缩短 重庆两成服装厂歇业 03-28
- ·民族大学西部创意T台秀登上中国国际时 03-28
- ·武汉服装冲击女装“世界一镇”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