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于本(2018)年1月29日通过英国脱欧过渡期谈判指令,说明欧盟27个成员国对英国脱欧过渡期之谈判立场,并授权欧盟执委会与英国展开谈判。欧盟立场要点如次:
(一)过渡期自脱欧协议生效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英国在过渡期间须继续适用欧盟法令及该等法令在过渡期间的各项修正。
(叁)对于欧盟在过渡期间完成的各项协定,英国仍须受拘束,但英国不可参与该等协定所设立的任何机构。
(四)英国在过渡期间仍须持续参加关税同盟及单一市场,依欧盟规定课徵共同关税及实施边境检查。除非欧盟同意,否则英国在过渡期间内自行对外洽签的国际协定不得执行。
(五)英国不再参与、提名或选任欧盟机构成员,亦不参与欧盟之决策与管理。
(六)英国在过渡期间不再参与由会员国代表之委员会会议、执委会专家小组或其他类似机构。仅有在极少数个案情况下,英国可被邀请参加会议,但无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