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依据“纺织纤维製品鑑别法(textile fiber products identification act)”修订其规则和法规,该项举措将取消对标籤使用上的过时规定。
纺织品规则(textile rules)目前要求销售商在某些纺织品上贴上标籤,披露某些讯息,例如製造商或其他负责公司经营的名称。
去(2017)年6月,该委员会对外徵求意见,提出修订规则,以降低法遵成本。根据所收到的意见,该委员会决定取消一个过时的条款,就是要求企业文字商标持有人在使用标籤上商标之前,向代理机构提交该商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註册的商标副本。
该委员会投票通过联邦公报公告(federal register notice),宣布纺织品规则的最终修订是2-0。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现正废除该项规定,因为它已经过时,况且註册的公司商标可以藉由线上搜寻或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上查找。
然而,根据国际贸易法律事务所sandler,travis & rosenberg的说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尚未定案,也可能会取消一项只允许使用商标作为企业专用标誌,该标誌被用来代替销售商名称的规定,并再指出,像这样的改变会给消费者和其他人在进行识别纺织纤维製品销售者资讯上带来新的负担和额外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