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决议依财政部的建议以国家为联合国 (associate country) 会员国的身分,且依包容性架构 (inclusive framework) 加入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 的「税基侵蚀与利润移转」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project,beps project) 计划;那又 beps project 是什么?会对纳税人产生什么样影响?
beps 有 15 项行动计划,可总结为四大主要议题:
第一,研究关于数位经济(digital economy) 的交易,现代属于一个无国界的数位贸易,造成必需对数位系统税务徵收的国内及国际相关法规进行审查,此为泰国的重要议题,国税局正在进行研究对于跨国贸易的税收机制,因为目前泰国还无法徵收这部分的租税。
第二,防止利用各国的法律规範不同而转移利润的租税规划,例如:透过反资本弱化条款(thin capitalisation rule ) 限制扣除的利息费用、透过受控外国公司法则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 (cfc rule) 防止于低税收国家收取利润以及滥用租税协定(tax treaty shopping) 等,而泰国还未有这些问题。
第叁,给予透明以及解决争议的机制,例如:建议纳税义务人需报告税务计划亦即侵略性租税规划(aggressive tax planning),以及研究无法透过相互协议程序 map (mutual agreement procedures – 为两国之间产生相关课税争议时避免重复课税之作用的相互协议程序)解决的障碍问题。
第四,增加防止移转订价(transfer pricing) 的规定,例如:制定有关移转订价的规定、移转订价文据的準备、互相报告详细资讯,上述均包括国别报告 country-by- country report,而目前泰国已编纂移转订价的草案,等法案核准公布后即能使用,依据该草案商务交易需準备移转订价文据提交给国税局,但还未包括country-by-country report;总而言之,泰国加入 beps project ,除了为提高在国际舞台的角色外,还符合了为扩大税收基础的国家税收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