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国劳工法规定雇主僱用劳工满6个月后,必须给予正式契约证件,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和法律保障。
但在实际作业上,大量雇主採取赶在第6个月到期之前就解僱劳工,再重新续聘等手段以避开这一法令,让劳动者永远沦为没有任何福利保障的「临时工」,以便最大程度榨取工人剩余价值。最后以"endo"词汇描述终止契约之意。
这般黑心手段,促使杜特地总统强调将废除合同契约一事态度认真,将下令劳工部部长silvestre bello iii蒐集记录。在反合同化的运动中,没有人可以例外,如果雇主犯错,政府将不会容纳,将把公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