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昨日发布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17年第2季度,该局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共抽查了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汉中、商洛、安康等地区34家生产企业的50批次服装样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服装产品的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纤维含量等。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责成相关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