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以来,常熟某企业生产出口至埃及的3种不同规格涤纶针织面料遭退运至国内,合计数量33980千克,货值109806美元,退运原因均为规格与合同严重不符,影响客户销售使用。其中,15580千克/42066美元的面料合同要求克重为220实际为300;5500千克/14850美元的面料合同要求门幅为1.6米,实际为2米;12900千克/52890美元的面料合同要求为双面绒,实际为单面绒。这是常熟地区出口埃及纺织面料首次因严重质量问题遭遇退运。
出口工业产品退运货物追溯调查工作,是检验检疫部门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为此,常熟检验检疫部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退运调查,发现这三种产品的规格在售货合同中均有特别注明,品质不符主要是因为企业管理不到位。具体体现在:合同签订评审缺位,没有明确客户详细要求;过程控制不细,生产前没有制定严密的工艺文件;出厂检验不严,未能核对合同规格要求,就将不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通过检验出运。
近年来,部分纺织面料生产企业仍存在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的现象,尤其输非产品质量要求往往低于发达国家,产品质量管理容易被弱化。且按照政策调整,目前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对出口埃及非法检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产品和企业在失去外部监管的情况下,质量自检自控措施更待加强。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要加强质量风险防控,强化员工培训及管理,提升自检自控水平。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宏观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真正维护中国制造在非洲国家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