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于本(2016)年4月28日由jokowi总统亲自公布第12波经济振兴方案,主要目的係简化暨鬆绑开办企业相关流程及提高经商容易度等,主要内容如下:
1. 开办企业(starting a business)
(1) 相关流程从13项简化为7项作业;办理时间亦自47天缩短10天。
(2) 所需相关成本费用从680万-780万印尼盾减少至270万印尼盾;要求申请相关许可证照从5项减少为3项。
2. 申请建筑许可证(dealing with construction permits)
(1) 相关流程从17项简化为14项作业;办理期间亦自210天缩短为52天。
(2) 所需相关成本费用从8,600万印尼盾减少至7,000万印尼盾;相关许可证照从4项减少为3项。
3. 财产登记(registering property)
(1) 相关流程从5项简化为3项作业;办理期间亦自25天缩短为7天。
(2) 所需相关成本费用从财产价值或交易价(value or transaction)之10.8%降低至8.3%。
4. 缴纳税款(paying taxes):从目前必须缴纳54次税款,透过线上网路系统则减少至10次。
5. 执行契约(enforcing contracts):有关契约简单争端诉讼案之解决期间需费时471天,惟拟透过简化程序将解决简单争端诉讼案期间缩短至28天;若提交上诉者额外最多不超过10天,亦即简单争端诉讼案之上诉解决期间变为38天。
6. 获得信贷(getting credit):印尼政府将核发新增2家民营信用贷款机构营业证照。
7. 电力取得(getting electricity)
(1) 相关流程从5项简化为4项作业;办理期间亦自80天缩短为25天。
(2) 所需相关成本费用从每伏特(watt)17.5印尼盾降低为15印尼盾;接驳费用亦自每伏特969印尼盾减少为775印尼盾。
8. 跨境贸易(trading across borders):进出口货物将可利用线上网路进行相关通知作业;另进出口货物的停留港口时间亦限制在3天内。
9. 破产处理(resolving insolvency):破产案管理者收费计价标準塬先依据债务人资产的价值,新规定则将按债务结算的价值进行计价方式。
10. 保护少数投资股东(protecting minority investors):将加强宣导政府对保护少数投资股东相关政策及作法等。
综上,世界银行(world bank)针对全世界189个经济体进行调查并发布2016年全球经商容易度(ease of doing business)排名资料,印尼居第109位,远落后于其他邻近东协会员,包括新加坡(居第1位)、马来西亚(居第18位)、泰国(居第49位)、汶莱(居第84位)、越南(居第90位)及菲律宾(居第103位)。印尼总统jokowi表示将致力提升印尼经商容易度名次,希望2017年可跻入至少全球前40位,对于如此具野心的愿景,jokowi总统深刻瞭解其困难与复杂度相当高,而开放与自由化改革将是印尼唯一势必在行的路径。
因此jokowi总统誓言将于本年7月前废除3,000项地方政府法规(印尼文简称perda),该等法规已严重影响公司设立及企业经营等,希藉由第12波振兴经济方案的实施,加强促进印尼国内投资,尤其是有助于地方微型与中小企业(msmes)的永续发展。印尼雇主协会(apindo)主席hariyadi sukamdani赞许政府此波自由化措施并称,地方政府法规(perda)实为阻碍地方投资的最大罪魁祸首(culprit),政府拟废除数千项的地方施行细则法规(regional bylaws)为正确作法,此将可鼓励更多新创事业,进一步活络经济与商业活动,尤其是微型与中小企业受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