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5年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4.34,按年上升5.30%;升幅主要由住屋租金及外出用膳收费上升,以及农历新年期间旅行团费用上调带动。
与2014年2月比较,升幅最明显的大类为住屋及燃料,按年升10.70%,康乐及文化和医疗价格指数亦分別上升9.49%及5.64%;另一方面,交通价格指数下跌1.04%。
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90%。旅行团费用大幅上调导致康乐及文化价格指数按月上升7.15%;
岁晚期间理发服务收费及鲜活食品价格普遍调升,以及外出用膳收费上升,亦带动杂项商品及服务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价格指数分別上升1.84%及0.81%。
另一方面,女装成衣减价促销,令衣履价格指数按月下跌1.21%。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別上升0.92%及0.73%。
至2015年2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5.88%,住屋及燃料(+11.82%)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5.84%)指数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別较前一期上升6.37%及5.66%。2015年首两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5.03%,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別上升5.45%及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