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印发了11224项强制性标准和2066项强制性标准计划项目的整合精简结论。涉及棉花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精简整合结论为:
一、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和gb1103.2-2012《棉花第2部分:皮辊加工细绒棉》合二为一,继续有效;
二、gb6975-2013《棉花包装》继续有效;
三、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继续有效;
四、gb1103.3-2005《棉花天然彩色棉》由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五、gb19635-2005《棉花长绒棉》由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