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3月1日起,哥伦比亚对于巴拿马等未与哥伦比亚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国家进口之纺织品及鞋类课徵複合式进口关税,包括10%从价税及每公斤5美元之从量税,执行期间为1年,到期后并再多次延长,惟税率略微调降,课徵税率调整为纺织品,fob价格10美元以内者课徵10%从价税及每公斤5美元之从量税,10美元以上则课徵10%从价税及每公斤3美元之从量税;
鞋类产品,fob价格7美元以内者课徵10%从价税及每公斤5美元之从量税,7美元以上者则课徵10%从价税及每公斤1.75美元之从量税。
哥伦比亚当局称该措施系为打击走私及商业发票低报等非法贸易行为,惟巴拿马认为该歧视性关税措施违反wto规定,严重影响巴拿马箇郎自由贸易区厂商之权益,于2013年6月正式向wto控告哥伦比亚採取歧视性关税措施。
wto争端解决机构(以下简称dsb)上诉机构于本(105)年6月7日针对本案进行终判,并于同(6)月27日获得dsb採认上诉机构之报告,维持wto争端解决专家小组(expert panel)于上(104)年11月27日判决巴拿马胜诉之裁决,认为哥伦比亚相关关税措施已违反其wto入会承诺,强调哥伦比亚无需採取旨揭措施打击非法贸易行为,建议哥伦比亚应儘速废止相关规定。
哥伦比亚政府对wto终判反应冷淡,强调旨揭措施对于哥伦比亚扼止走私及洗钱等非法贸易行为甚为重要,并于6月29日发布1229号行政命令,将旨揭歧视性关税措施之效期,由6月30日再次延长4个月至11月1日,该国商工暨观光部长maria claudia lacouture并公开表示依据wto终判取消旨揭措施确有困难,哥伦比亚后续将透过谘商及仲裁手段与巴拿马解决本案,双方并订于8月2在wto会面展开仲裁之相关程序。
巴拿马舆论对此一阵哗然,根据评估旨揭措施影响之贸易金额高达3亿5,000万美元,重创巴拿马箇郎自由贸易区(colon free zone, cfz)相关厂商之经营,该国商工部长agusto arosemena已召集箇郎地区厂商开会研商未来可能採取之贸易报复措施,双方贸易战火极有可能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