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公告的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
2016年12月1日,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在网上发布公告: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6]32号)要求,经有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组和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复核查验,并征求了环保部意见,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第一批)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
拟公告的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