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工商部竞争管理局表示,美国商务部(doc)业公告对越南钢质衣架适用的初步反倾销(ad)税为135.81%及187.51%,惟对台湾制造的同类产品,则为69.98%及125.43%。美国商务部将于本年12月份发布本案最终的判决。
又据越南竞争管理局告称,前列课征钢质衣架的135.81%反倾销税,将适用于越南tj(被告对象)及符合享受个别税率条件的其它3家公司,而187.51%的反倾销税率,则适用于越商东南出口股份公司(dong nam)及其余所有涉案的越商。
另美国商务部之前亦初步判决从事生产钢质衣架的越南制造或出口商,曾接获提供补贴率从11.03%至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