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及第二大股东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银绒业,证券代码:000982)自2016年11月2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12月6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无法在2017年2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具体详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9)。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重组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