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通报,5月20日,23个督查组共检查347家企业(单位),发现274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79.0%。
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105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35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4家,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15家,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的35家,存在其他问题的60家。
5月19日至20日,环保部第三批6个巡查组对北京、石家庄、廊坊、聊城、菏泽、滨州、邢台、沧州、郑州、新乡、安阳、濮阳等12个城市开展了巡查工作,重点检查环保部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散乱污”企业整改情况。
共现场检查了396家企业,其中有240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完成率为60.6%。另外有156家企业尚未整改到位,占检查总数的39.4%。
环保部强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环保部督办和督查组移交的突出环境问题、“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督促企业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