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6-072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11月21日发出通知,(详见2016年11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场会议于2016年12月7日下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上午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7日下午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7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238,847,134股,占公司总股本816,794,335股的29.24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238,379,5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184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7,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72%。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6名,代表股份15,886,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40%。
四、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8,712,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35%,反对13494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5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6%,反对13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94%,弃权0股。
2、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贷款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8,712,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35%,反对13494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5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6%,反对13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94%,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金高峰、袁蕾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