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近日,普宁市环保局积极配合普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流沙东街道、流沙南街道、流沙北街道、燎原街道以及占陇、下架山等镇8家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强制查封措施。
被查封的8家违法排污企业分别位于流沙东街道上塘村、流沙南街道和美邻村、东埔村、流沙北街道小扬美村、燎原街道乌石村、果陇村、占陇镇下村村、下架山镇鸡兰埔村。8家违法排污企业全部从事印花、染线加工,均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超标排放,被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停产,但8家排污企业均没有履行环保部门作出的停产决定,市环保局遂依程序向普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企业主出于利润驱使,无视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仍继续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为维护法律威严,消除环境污染,助推练江、榕江污染整治,市人民法院在市环保局的积极配合下,对上述8家违法排污单位生产设备、生产厂房依法进行查封,落实强制停产措施。
据了解,近期我市集中力量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专项行动,将采取超常规措施,用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全面彻底清理取缔我市无牌证非法印染印花企业,严查严管有牌证印染印花企业及其他涉水的塑料、食品、药品加工等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