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府公报公告工业部第484/2011号决议,应国内厂商sanyo color s.a.公司,seipac s.a.i.c y a. 公司及anilina rieger s.a.公司之申请,自公告日(12月12日)起展开对自中国大陆及印度进口之合成有机着色料(即南方共市税则号列3204.17.00、3204.14.00及3204.12.10)产品之倾销调查。
内容略以:
(一)因环境改变应重新审核前工业暨观光部2010年1月26日第13/2010号决议,并对其涉案产品撤销前反倾销措施。
(二)自中国大陆进口之有机颜料,黄(色指数(color index) 1、12、13、14、65、74、83、无号码及非存在之编号)、橙色(色指数13、无号码及非存在之编号)、红色(色指数 2、3、48、52、57、63、112、无号码及非存在之编号)、紫色(色指数3、无号码及非存在之编号)、绿色(色指数8、无号码及非存在之编号)、混合颜色及其它;
(三)自中国大陆及印度进口之直接染料,红色(色指数23、239、无号码及非存在之编号)黑色(色指数22、168、无号码及非存在之编号)、混合颜色及其它;
(四)自中国大陆及印度进口之酸性染料,绿色(色指数68、无号码及非存在之编号)、棕色(色指数4、14、58、75、97、100、101、106、126、165、188、189、191、235、270、290、349、354、396、417、418、425、430、432、无号码及非存在之编号)、黑色(色指数1、63、172、194、210、214、215、233、无号码及非存在之编号)、混合颜色及其它。
(五)涉案厂商可领取与填复问卷调查表及参与该项调查,海关并将依据相关法令,要求自所有国家进口涉案产品时需检附原产地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