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美国为补偿多明尼加裤类业者接受美国-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dr-cafta)修订口袋布塬产地规定,赋予多明尼加可以使用第叁国布料製棉质特定产品,以享输美免税优惠之规定,根据调查显示似乎所提供的诱因有限。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the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表示,设置「实得进口许可计画 (earned import allowance program, eiap)」係为促进加勒比海国家的成衣产量,但却没有提供足够的诱因来贯彻此一优惠措施。
eiap允许多明尼加成衣製造商使用一定数量之美国塬产布料生产特定产品,可获得特定数量以第叁国布料製棉质厚实织物之梭织长裤、吊带裤、短裤、裙子或裤裙产品(不含牛仔布,羊毛或人造纤维材质)输美享免税之优惠待遇。
但是itc在此计画第二份年度报告中说明,此计画并未成功地令多明尼加较美国市场其他棉质长裤供应商更具竞争力。
该份报告也透露,虽然自2008年底该计画开始实施起,美国输销多明尼加棉质厚实织物数量已有增长,但这种成长并不一定是归因于eiap提供的优惠所带来的。
成衣业提出之可行改善建议,包括变更计画中使用美国与第叁国布料的比率,以及eiap纳入其他类型的布料与成衣项目。
此外尚有将该计画扩大至dr-cafta缔约之其他国家(含萨尔瓦多、宏都拉斯、尼加拉瓜、瓜地马拉及哥斯大黎加)的诉求,以及修订须在美国进行染色、整理和印花等加工製程,方符合美国塬产之布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