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2016年,济南市共进口棉花123批。经济南检验检疫局实施检验,因品质或重量不合格,对外出具品质证书88批,占进口总批次的七成,品质索赔金额26.69万美元。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进口棉花大多为综合保税区内加工企业自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综合保税区内加工企业自用的进口棉花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免予检验,但企业进口棉花如果没有检验检疫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的支持,一旦出现品质不符或短重问题,将难以向境外供货商提出索赔。
以济南综合保税区为例,今年该区共入区进口棉花100批,经企业申请实施品质和重量检验,因品质不符或短重问题不合格90批,济南局及时出具品质或重量证书,帮助企业实现了向境外供货商的提赔。
据悉,2016年,济南全市共进口棉花123批,重量27103.88吨,货物总值4709.27万美元。经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验,因品质或重量不合格,对外出具品质证书88批,品质索赔金额26.69万美元;出具重量证书122批,重量索赔金额54.44万美元。两项共计对外索赔金额81.13万美元,占进口货物总值的1.72%,为辖区进口棉花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530多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