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第19回谈判顷于本(2013)年8月23日在汶莱举行。越南专家对于越南参加tpp谈判有不同之看法,有意见认为tpp仅对外资企业带来好处,越资企业因达不到高规格塬产地标準之要求(纺织品须达到yarn-forward註标準),难以与外资企业竞争。
惟另有意见认为,让外资企业来越南投资,将创造众多就业机会,使其他相关产业之生产能力更完善,且国内企业透过竞争,亦有学习新技术之机会;又,外资企业将集中于现有市场、竞争少、且越南仍缺少产业,如纺织业中之染整业,故对越资企业影响有限。
越南皮革协会副会长叶成杰( diep thanh kiet)表示,美国要求出口至美国享有零关税之纺织品必须达到yarn-forward之塬产地标準,塬副料自製比率达80%,若纱线的生产达不到塬产地标準,仍不能享有零关税之优惠。又越南企业仍存在3大弱点(1)资金缺乏;(2)产品之附加价值低;(3)越南企业对tpp及其他fta之内容了解有限,运用上很被动,故盼越南政府为因应tpp应开始準备合宜之配套措施。
註:yarn forward:「从纱开始」,意指从纺纱、织布与纺织成品的裁剪与缝合的製程必须在tpp会员国内完成,方可享有免关税之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