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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2012年印染、化纤、制革等19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其中包括印染企业176家、化纤企业17家、制革企业54家。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20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公布了这些企业的名单。工信部有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2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并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任务完成公告工作。
-回音
山东省纺织工业协会会长夏志林对山东省各企业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满怀信心。
夏志林表示,淘汰落后产能是在企业主动参与、有序淘汰的背景下进行的。在能源、劳动力、原料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企业更加重视节能降耗设备、工艺的应用。因此,淘汰落后设备是生产工艺、生产工序的进步,企业对此积极性很高。
浙江省经信委产业处相关负责人指出,淘汰落后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
浙江民营企业众多,淘汰还能够从事生产的落后设备无疑对其造成一定压力。但是,从产业结构调整角度来看,这项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地方经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所以,不少企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进行淘汰落后工作,比如在全国印染重镇绍兴,很多企业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总的来看,企业对淘汰落后工作有三种呼声:一是希望地方财政给予补偿,二是希望在政府帮助下妥善安置下岗职工,三是希望政府多措并举支持企业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