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江苏等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整治。其中,《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日前印发,江苏省环保厅也于昨日公布了全省国控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江苏:
9月20日,江苏省环保厅公布了2015年度全省944家国控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从优到劣分为绿、蓝、黄、红、黑五个等级。根据相关规定,被评定为“黑色”等级的企业会面临不断“升级”的惩罚措施。
据江苏省环保厅调研员龚志军介绍,“黑色”企业会受到相应的限制和惩戒,如环保部门将依法对其不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暂缓办理企业上市,并且通知银行停止贷款。
其中,苏州国控重点企业共187家,占到总数的约20%。49家企业被评为“绿色”企业,98家企业评为“蓝色”,29家企业评为“黄色”。另有5家“红色”企业和6家“黑色”企业。
这些“黑色”企业将受到差别电价、水价,停止发放贷款等处罚措施。目前,相关企业已主动联系环保部门实施整改。
经过多年实践,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已上升为环保部门和金融、工商、物价等部门的联手作业。
继2013年江苏省环保厅联合江苏省信用办、江苏省银监局出台建立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以来,目前江苏13个省辖市环保局和银监分局及相关部门都相继建立了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根据江苏省银监局数据统计:2014年底,全省银行业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和蓝色的企业授信客户比上半年增加2626户,贷款比上半年增加1250亿元;环保信用为黄、红、黑三色等级企业贷款客户比上半年减少1173户,贷款比上半年减少158亿元。
去年底,江苏省环保厅联合省物价局对等级为红色、黑色的部分高污染企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用电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和0.1元。
今年初,江苏省环保厅又联合省财政、物价、水利、住建等五个部门推行差别水价在环保信用中的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分档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开展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就是将污染企业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环境信用变成企业的无形资产,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四处碰壁。”龚志军说。
浙江:《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根据《方案》,浙江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每两年将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督察一遍。
据了解,为推动工作开展,经浙江省编办批复同意,浙江省环保厅今年新设立了环境监察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据浙江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方案》,督察主要针对各设区市和部分生态功能定位重要、环境治理任务繁重或环境问题相对突出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包括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地有关部门开展,每两年对各设区市督察一遍。
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由省有关部门厅级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环保厅副厅级领导同志担任,组员由省环保厅及省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同时,环境保护督察组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人大两代表及一名政协委员参加。督察形式除了综合督察外,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和专案督察。整个督察过程分准备、进驻、报告、反馈、移交移送、整改落实6个环节进行。
据介绍,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将围绕中央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5方面开展,对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地方整改情况,还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同时,督察主要情况和整改情况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为强化督察的刚性,督察结果将移交给省委组织部,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及省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将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