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是强区之基、兴区之本。近年来,宁夏吴忠利通区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确定的工业发展“清、轻、青、健”四字方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盯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立足打好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硬仗,坚持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保工业稳步增长,抓工业项目招商,促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生态纺织产业,不断壮大装备制造产业,培育提升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产业,力促工业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增长。
2015年,全区工业经济稳步增长,利通区(不含太阳山)实现增加值39.1亿元,同比增长13.2%。新型纺织业、汽车制造业、仪器仪表三大行业贡献力持续强劲,纺织业同比增长52.5%;汽车制造业同比增长49.8%;仪器仪表同比增长20.7%,为整体工业经济持续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
宁夏恒和织造科技有限公司大提花织机。
宁夏伟圣绒毛纺织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羊绒被制作。
吴忠恒利民族服饰500万套阿拉伯大袍项目车间拔地而起。
召开工业经济工作会议。
今年以来,利通区上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不利因素,迎难而上,奋勇前进,实施精准包抓帮扶,全区25名处级领导、42个部门对56家企业开展了“三问三帮一送”活动,切实解决了企业的所需所盼。出台了《利通区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增长的配套政策措施》,从鼓励科技创新、品牌建设、扩大生产等10个方面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加大工业招商力度,实施以企招商和精准招商,组织多支考察团赴福建、河北、湖北、浙江、山东、陕西等地开展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狠抓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已开工16个,完成投资9.66亿元。三大园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园区功能的不断完善,承载力的不断加强,促使全区工业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工业经济发展贡献奖。
招商引资贡献奖。
1-5月份,全区(含太阳山)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25.4亿元,同比增长19.7%,增速居全自治区川区县第二(1-4月份为全区第一)。全区(不含太阳山)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5.9亿元,同比增长15.5%。
恒丰二期升级项目正在建设。
宁夏恒丰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纺纱车间。
宁夏双维绒制品有限公司梳绒车间。
宁夏吴忠市精艺裘皮制品有限公司展厅。
利通区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增长的配套政策措施
为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业十条”,按照“保增长、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部署要求,在认真落实吴忠市《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配套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扩大生产。
凡年度内工业产值同比增长40%以上(含40%)、产销率达到90%以上、且新增产值超过2000万元(不含新入规企业)的规上企业,按其新增产值的2‰予以奖励,每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在享受吴忠市政策的同时可叠加享受此项政策。
二、鼓励企业依法经营
凡区域内规上工业企业,2016年度纳税总额排名前三名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前四至前十名的企业每个分别奖励5万元。
三、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1.支持开发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对年度内获得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每件奖励3万元,获得国内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一项技术重复获得专利的只保留奖励资金较高的一项进行奖励。
2.凡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试验室,国家级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自治区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凡年度内新引进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相符),并进入企业管理层或担任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经审定,签订聘用合同后三年内,由区政府(自治区组织部人才项目)给予补助。其中,引进具有硕士学历人才的企业一次性补助3万元/人;引进具有博士学历人才的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人。
四、鼓励企业品牌建设
凡年度首次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延续申请成功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度首次创建宁夏著名商标、宁夏名牌产品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延续申请成功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鼓励企业以商招商
吸引自治区以外资金在利通区投资建厂,企业投资额1亿元以上,解决辖区剩余劳动力就业200人以上,为地方经济做出贡献的工业企业家,每位企业家奖励10万元。
六、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凡年度内在主板、创业板市场上市成功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凡年度内在新三板产权市场挂牌交易成功的非公有制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
七、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1.对2年内应用erp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两化”融合工作并经自治区评估系统认定的,给予评分前三名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企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应用智能机器人、云计算、物联网等,达到全过程可视化、可控化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经组织专家评审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信息化投入经费50%的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对于生产智能终端产品被国家和自治区认定为新产品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中国制造2025”示范和“双创”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3.对规上企业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经营管理和电子商务网络化且信息化投入经费超过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补助,按照当年软硬件设备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鼓励企业外贸出口
凡辖区内企业首次自营出口的,每出口1美元补助人民币0.1元,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九、鼓励企业赴外参展
企业赴国外参展的,对参展展位费用给予补贴,单次不超过5万元,全年补贴不超过2次,每户企业全年不超过10万元;赴国内(含港澳台)参展的,对参展展位费用给予补贴,单次不超过1万元,全年补贴不超过5次,每户企业全年不超过5万元。
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凡区域内引进的利通区级以上新建重点工业项目,项目建设实现当年建设、当年投产的进行补助,除吴忠市奖励外,按其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2‰进行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