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从滨州检验检疫局获悉,自2016年4月1日起,日本正式实施偶氮染料禁令,禁止在家居用品中超标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
据了解,2015年4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发布第175号政令,修订通过《家用产品有害物质管控法案》,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新条例限制了可能分解并释放任意24种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经气相色谱质谱仪测试,每种芳香胺的阈值不得超过30毫克/千克。
日本是滨州市纺织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之一,日本对纺织品偶氮染料含量的限制,进一步抬高了纺织品出口日本的“门槛”,对出口形势严峻的纺织行业来说雪上加霜,相关企业要及时应对。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要加强与日本客户沟通,掌握日本新出台的技术法规要求,尽量加入白名单管理体系,获得免测资格;按要求设计产品,严防质量安全风险;做好原辅料质量安全控制,改进现有生产制造工艺,杜绝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根据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产品类型,避免出口市场过于集中日本而产生贸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