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国税局将青岛伊诗曼纺织有限公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推送至青岛市发改委、工商、法院、银行监管等22个单位,对案件信息中列明的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2014年,青岛伊诗曼纺织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王和水,为谋取不法利益,在没有实际货物购销业务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份,税额348余万元。同时,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25份,税额358余万元。该案件虚开税款数额达到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标准,已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青岛市国税局将青岛伊诗曼纺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信息推送至青岛市发改委、工商、法院、银行监管等22个单位,在税收管理、金融机构融资授信、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多个领域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