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于本(2011)年8月4日公告,自本年7月15日起针对进口棉纱产品(cotton yarn, hs税号为52.05)实施临时性防卫措施,土国将实施对象区分为2类,针对其他国家(已开发国家)课徵临时性防卫税;另对开发中国家採行配额制度,採先到先审,每次申请配额上限为20,000公斤。
我国被归类为「其他国家」,适用临时性防卫税,货品税则号列属于5205.12、5205.22、5205.32、5205.42项者课徵12%附加关税(最高0.85美元/公斤,最低0.29美元/公斤),其余属于税则号列52.05之产品课徵17%附加关税(最高0.85美元/公斤,最低0.29美元/公斤),为期2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