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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600250,股吧)编号:临2014-13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纺股份”)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17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德健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8份,回收表决票8份,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母公司201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董事丁益兵先生、韩勇先生在公司分别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均在公司领取报酬,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九、《关于确定2014年度三会专项经费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确定2014年度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公司计划在总额度30亿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十一、《关于确定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关于确定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三、《关于转让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关于转让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上述一至五项、十至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14-14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17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宝祥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至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14-15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纺股份”)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3年末对控股子公司南京高新经纬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照明”)的陶瓷金卤灯生产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082.81万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纬照明基本情况简介
1、南京高新经纬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公司注册地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越,主要经营光源产品、机电产品、电子显示器件。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981.05万元,负债13,889.12万元,资产负债率106.99%。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2,834.46万元,亏损1,479.26万元。
2、股权结构:南纺股份持有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电气”)99.69%的股权,经纬电气持有经纬照明80%的股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经纬照明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签署的《联合产品开发和许可协议》和《商务采购协议》的规定,经纬照明的陶瓷金卤灯生产线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指定采购,生产的所有陶瓷金卤灯由该公司按既定价格包销,所有陶瓷金卤灯生产所需的关键材料均由该公司在既定价格以内提供。由于市场原因,美国通用电气公司锐减经纬照明订单,经纬照明已于2013年6月30日全面停产,陶瓷金卤灯生产线存在明显减值现象。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经纬照明2013年11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陶瓷金卤灯生产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减值测试结果,陶瓷金卤灯生产设备的减值准备为人民币4,082.81万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56.12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程序、内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处理。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14-16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南京京海医药有限公司、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核定2014年全年担保最高额度共计8,000万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及我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 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
反担保情况:所有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需提供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纺股份”)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支持公司有潜力的投资项目,鼓励控股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确定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
本担保议案所指担保仅限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银行、信用社综合授信业务(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集合信托计划等)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担保议案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的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在此议案额度以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指担保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度,超过上述额度或者条件的担保事项,按照现行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一、公司现存担保情况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对子公司担保额累计为1,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3%,无逾期担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二、2014年预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核定2014年全年担保最高额度共计8,000万元人民币(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集合信托计划等),具体情况为:
(单位:万元)
上述额度包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公司注册地为南京高新开发区新科三路18号,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胡海鸽,主要经营药品生产销售及化工产品销售。目前公司持有该公司95%的股份。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541.65万元,总负债6,530.79万元,资产负债率48.23%。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12,721.81万元,净利润577.13万元。
2、南京京海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公司注册地为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2号瑞泰大厦16楼,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海鸽,该公司主要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等销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744.82万元,总负债4,706.83万元,资产负债率81.93%,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11,895.35万元,净利润48.99万元。
3、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公司注册地为南京高新开发区新科二路30号,注册资本4,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越,该公司主要经营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目前公司持有该公司99.69%的股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106.16万元,总负债17,259.07万元,资产负债率122.35%,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10,164.13万元,亏损4,457.07万元。
四、公司担保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资金实时监控,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上述担保在实际发生时都将要求被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方并签订《反担保协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该议案涉及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有效期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14-17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纺股份”)现金分红政策,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条款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尽可能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否则,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时,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在中期或者年终进行现金分红。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方案,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意见。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确实有必要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对分红预案有异议的,可以在独立董事意见披露时公开向中小股东征集网络投票委托。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利润分配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尽可能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同时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在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根据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在确定股票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是指现金分红金额在本次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中所占比例。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条件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在中期或者年终进行现金分红。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有异议的,可以在独立董事意见披露时公开向中小股东征集网络投票委托。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确实有必要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利润分配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在满足章程中规定现金分红条件但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未达规定比例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14-18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事项:公司转让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挂牌价格:78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持有的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纺股份”) 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对外发布公告。截至目前,原议案涉及评估报告已过期,公司尚未完成该转让事项。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推进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尚时装)100%股权的转让工作,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挂牌价格依据最新评估结果,确定为人民币780万元。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兰尚时装100%的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公司所持兰尚时装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兰尚时装基本情况介绍
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工业园纬二路19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唐建国,经营范围:服装及其它纺织品研发、生产、销售。
4、兰尚时装最近三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师事务所: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13年11月30日
3、评估方法:成本法
4、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023号《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南京兰尚时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478.72万元,评估价值779.35万元,增值1258.07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
公司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兰尚时装100%股权,挂牌价格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为人民币780万元。该转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交易并签订相关合同。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780万元处置兰尚时装100%股权,将产生约1258万元利润(不计税费),将会对公司报表的非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兰尚时装股权,兰尚时装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兰尚时装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
截至目前,兰尚时装对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为1475.11万元,受让方需在股权交割前借款给兰尚时装,用于偿付对公司的上述资金占用款。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14-19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在江苏紫金农商银行沿江支行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5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反担保情况: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电气”)的生产经营需要,经纬电气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沿江支行于2014年4月18日签订了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期限自2014年4月18日至2015年4月16日;于2014年4月22日签订了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期限自2014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1日。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为上述两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经纬电气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公司注册地为南京高新开发区新科二路30号,注册资本4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越,该公司主要经营电子产品、机电产品。
2、经纬电气股权结构:
目前公司直接持有经纬电气99.69%股权,自然人赵万龙持有其0.31%股权。自然人股东赵万龙并未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3、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106.16万元,总负债17,259.07万元,资产负债率122.35%,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10,164.13万元,亏损4,457.0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4年4月18日,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沿江支行签订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期限自2014年4月18日至2015年4月16日,用于购买进口凹凸管,金额为伍佰万元人民币;2014年4月22日,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沿江支行签订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期限自2014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1日,用于购买进口凹凸管,金额为伍佰万元人民币。
南纺股份为上述两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业光电”)为上述两笔担保提供反担保。经纬电气和百业光电共同承诺:百业光电具备对外担保能力和资格,百业光电内部规定发生变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以及百业光电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
四、审议情况
2013年4月21日,南纺股份第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年第14、19号临时公告。2013年6月28日,南纺股份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年第31号临时公告。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对控股子公司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核定2013年全年(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最高额度为6000万元人民币。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为经纬电气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含本次担保),未超过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最高额度,故无需召开董事会另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发布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我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9%;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南纺股份第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3-14号)、关于确定201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13-19号)、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31号);
2、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
3、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